光華論壇
2026/02/14 黎智英遭重判等同宣告香港民主的死刑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2026年2月9日被控違反「港版國安法」,遭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依《港區國安法》重判有期徒刑20年,成為該法實施以來,刑期最重的案件。這個判決不僅帶給香港市民高度恐懼、也驚動了整個國際社會,認為是中共黑手干預香港司法制度的最惡劣範例。
審案法官指出,因黎智英在「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中扮演主腦,「罪行重大」,且不得折抵已遭羈押的5年多時間,現年78歲的黎智英勢必將被關到終老。《華爾街日報》更以「黎智英被判死刑」為標題形容此案,點出判決本質其實是政治考量,代表北京有意透過嚴刑峻法恫嚇香港市民。
對此判決,中國大陸國務院在2月10日發布「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提到此案是「維護國安的判決」,強調中共仍將堅定不移地貫徹「一國兩制」方針,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
外界原先還寄望備受稱頌的香港法院能不畏懼中共黑手,堅持獨立審判,結果卻不盡人意,讓世人認清中共高喊的「一國兩制」根本就是世紀謊言。
中華民國總統賴清德隨即在臉書發文聲援,呼籲北京立即釋放黎智英,同時表示「這項判決再次證明北京的『一國兩制』已名存實亡,也顯示中共企圖形塑寒蟬效應,對國際社會支持的普世價值造成嚴重威脅」。中華民國陸委會也發官方聲明,「嚴厲譴責中共及港府假借國安名義打壓自由人權」,要求中共「應停止政治迫害,立刻釋放黎智英,並籲請國際社會警惕中共加速輸出極權的風險」。
歐盟也發表聲明批評判決是「出於政治動機」,日本官方也關切這個判決對香港言論、集會和結社自由的影響。美國國務院及澳洲外交部也希望中共停止打壓媒體及封殺人民言論自由,要求北京應廢除「港版國安法」。英國外交大臣古柏及美國國務卿盧比歐也呼籲北京應基於人道主義考量釋放黎智英,表示將儘速與北京交涉此事,而加拿大政府也有類似的要求。
誠如《華爾街日報》社論點出的關鍵,判決指控黎智英等人「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罪名,其實都是「捏造的罪證」,只因為近年來的香港民主運動已經嚴重威脅到中共的統治威信,因此,北京決定下重手以防止要求民主的呼聲越來越高。社論也強調,遭重判的黎智英更代表著「讓香港從荒蕪之地蛻變為希望和機遇燈塔的自由,已在中國共產黨的統治下破滅」。
除了各國政府同聲譴責,幾個國際機構也發出聲明嚴厲批評這項判決。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要求釋放黎智英,國際特赦組織明白指出,這個案子是「香港從法治城市轉變為以恐懼統治城市的證明」。保護記者協會也表示,香港法治已被徹底摧毀,香港的新聞自由也被釘上最後一根棺材釘子。
還記得中共與英國於1980年代談判香港問題時,當時的中共最高領導人鄧小平曾公開表示,香港回歸後,現行制度可在「一國兩制」的架構下至少維持50年不變,還說「馬照跑、舞照跳」,希望藉此安撫香港市民的擔憂。
然而,短短不到30年,香港原有制度被中共歷任領導人接連摧毀殆盡,早已不復當年模樣!事實上,從香港民主運動興起開始,從未有政治團體或立法會議員真正公開主張香港獨立,而大多數的香港市民都只是希望中共能盡早落實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的承諾,達到真正「港人治港」的目標。
中國大陸人大常會在2007年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的決定》,宣布香港可於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並於2020年經由普選產生立法會全部議員。
只不過,這樣的政治承諾從未付諸行動,現在,在習近平的強勢打壓下,當然更沒有實現的可能!
習近平等中共領導人將2020年《港區國安法》的立法視為香港「二次回歸」,目的就是要藉著該法「剷除西方影響及自由價值觀等危險殘餘」,達到中共對香港全面性的管控,並徹底封殺香港的民主運動。
香港國安法實施5年多以來,民主運動和公民運動幾乎停滯,香港自由民主只剩下對黨國的讚美。民主派政黨因許多領導人接二連三遭逮捕或判刑、甚至被迫流離海外,結果不是停止運作、就是解散。香港基本法保障的自由形同具文,司法已淪為政治清算的工具,香港曾經風起雲湧的民主浪潮,自此走入歷史。